【原文】
三十輻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埏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。鑿戶牗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【解析】
此章之要在於「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」句中所示,有形體之物品,外觀美醜形狀大小並非絕對,其內在價值取決於展現之功能性。
車之用,源於轂的空竅支撐輻軸;器之用,源於內部空間可以容物;室之用,源於戶牗可以出入、透氣、採光。目光所及之有,僅為構建、媒介及傳導之利,功用之彰顯,全賴眼所不見之空無。
相同之空無卻有車、器、室個別之用,此為有無體用陰陽轉換之玄妙,並非外觀矯飾所能替代,真實卻空無之妙用,在於創新之巧思,往往讓世人所忽略。
【現代觀點】
世人之弊,執著於眼見所憑,往往為外觀矯飾所惑,華麗炫耀之外表,掩蓋其空洞內涵與功能,卻廣受大衆所歡迎接受,但最終難以通過測試與考驗。
如同政治人物之形象包裝,用以蒙蔽百姓雙眼;商品設計包裝,用來迷惑消費者的判斷。忽視政客之內在與商品之創意功能,皆是現代社會重利輕用之亂象。
李耳以空無揭示世人,藏於表象背後不為人知的內涵,方是事物之機妙,真實之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