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絕聖棄智,民利百倍;
絕仁棄義,民復孝慈;
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。
此三者以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屬:
見素抱樸,少私寡欲。
【解析】
周朝初立採封建治國,訂周禮以為綱領,異於堯、舜、禹三代傳說中承襲之禪讓制度,此章旨在勸誡氏族部落及諸侯,奉禮經為朝綱規臬,勿沽名淖譽矯飾形象圖禪讓之謀,應擁護周天子以質樸無為再創長治久安之盛世。
「絕聖棄智」即呼籲氏族部落及諸侯莫心繫舊有禪讓之思維,杜絕自我本位主義,思想末要冥頑不化,接受與時俱進且利民之朝綱制度。
「絕仁棄義」即約束文武百官杜絕虛偽表相,摒棄沽名釣譽,以實質作為改革推諉矯飾之弊,反求諸己正本清源,還孝慈敦親之天性。
「絕巧棄利」則為導正庶民百姓巧取好利之頹風,回歸良善質樸初心。
鑑於當時部落風氣、教育程度與人文素養落差甚大,乃言「文不足」,恐世人仍以本位考量,無法觸及禮經精髓,難以貫徹落實。進而「令有所屬」,頒佈法規公示天下,將禮經條例化簡易化,闡述「見素抱樸少私寡欲」之宗旨。
【現代觀點】
此章與第三章「不尚賢、不貴難得之貨、不見可欲」相互呼應,李耳治國之道為內聖外王、自下而上之民本思想,教誨世人莫執我於虛仁假義,以同理心推己及人。
明辨虛質則寡私慾,淡泊名利即少災殃,洗滌塵俗雜染,復還淳樸本質,是李耳極力倡導之宗旨。由個人修為基,重建家庭價值觀,剝除造作矯飾,喚醒初衷流露純性,方能重新凝聚社會族群人倫秩序。
上位領導者承天秉命須以身作則,超然無我榮辱不驚,置民之需為身先,澤披天下還利於民。上行下效以達「見素抱樸,少私寡慾」之風,必然夜不閉戶路不拾遺,創安居樂業長治久安之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