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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據的迷思與隱私 文/ 道勤
無論是百貨公司周年慶折扣戰,還是双11網路狂歡採購節,當消費後手機會通知您的生活上各種细節消費區域地址及金額,甚至彈出您最感到喜好興趣內容!
然而在我們消費行為中則常須填寫姓名、手機號碼、身份證號、住址、郵件帳號、往來銀行。同時也曝露综括、lP位址、動態通話記錄、網購記錄、網站瀏覽及地理位置等等……
科技帶來生活上便利也同樣刺激科技的與時俱進,而大數據便是其中之一,
大數據是一種社會數據化新能力。從取獲丶存儲丶管理到大海量數據分析。
業者可從大量㪤據中,如何創新產品,節省運輸到消費者手上。把所有綜合分析讓服務優化,產品高質化提升價值並且滿足消費者需求與信任,進而取得再次消費。
因此大數據應用深獲企業界趨之若驚。舉凡微軟丶亞馬遜及啊里巴巴等積極佈,並且不斷增加應用範圍延伸各領域發展。
英國學者狄更斯曾述:「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」。
數據的應用如果使用得當可造福人類,當可提昇生活品質,如農產業通過大數據降低用水量取得農民高收益,醫療業得取大數據幫助診斷與疫苗發展增長生命。
倫理責任:「大數據不斷挑戰最高人倫隱私」
鑑於任何產企業丶政府進程則需求個人及社會眾人大量數據分析。
不當獵取得私人,如行為、健康、財富隱私開發等勢必成為侵犯、侵權個人隱私。
而私圖為了私利或者有人惡意操作散佈同樣視為有侵害隱私之行為!
有人因私得利,必有人因他而損。想想看我們平常如何做好自我保護意識及隱私能力?
審之~慎之~